2025汕尾子女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详解,标准、范

汕尾 更新于:2025-04-15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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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汕尾子女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详解如下:
    一、标准
    1. 每个子女每月可享受1000元的标准扣除。
    2. 每个子女的扣除期限为从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起至其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二、范围
    1. 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2. 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
    3. 培训教育:包括职业技能培训、语言能力培训、艺术培训等。
    三、适用主体
    1. 纳税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
    2.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的,不论其户籍是否在汕尾市,均可享受子女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3.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 在境外接受学历教育,并取得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 b. 在境外接受学历教育,并取得我国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证书。
    四、操作指南
    1. 纳税人需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子女姓名、出生日期、教育阶段、教育类型等。
    2. 纳税人需在当年12月31日前完成子女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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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j捷

      子女教育个税扣除标准提高

      自2023年1月1日起,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子女教育个税扣除范围

      学前教育支出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

      学历教育支出

      义务教育 (小学、初中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

      高等教育 (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子女教育个税扣除主体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注意:

      《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发[2023)]13号)发布前,纳税人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2023年度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自9月申报期起,信息系统将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子女教育专项扣除申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

      【常见问答】

      1、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2、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3、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按照每个子女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4、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5、在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吗?

      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6、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7、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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