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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申请攻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
2. 小微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 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且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城乡失业人员; (2)城乡就业困难人员; (3)退役军人; (4)高校毕业生; (5)其他符合国家及汕尾市规定的人员。
4. 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5. 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汕尾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二、补贴标准
1.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 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按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比例为50%; (2)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按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比例为60%; (3)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按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比例为60%。
三、申请流程
1. 小微企业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举报 -
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2)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每人最长可享受2年。
提交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
2、劳动合同。
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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