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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攻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灵活就业人员:
(1)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灵活就业人员;
(2)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3)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
2. 申请人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申请人须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且已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
1.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申请人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
2.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账户信息。
2. 提交申请:申请人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3. 审核审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4. 发放补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须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举报 -
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
每月按不超过实际社保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
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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